精拙同叙斋句法学论·关于生成语言学的几种空语类能否补全的问题!
精拙同叙斋句法学论·关于生成语言学的几种空语类能否补全的问题!

精拙同叙斋句法学论·关于生成语言学的几种空语类能否补全的问题!

【整理案】这个问题是陆俭明先生在“读赵元任”学术群中,对笔者观点:pro、PRO等空语位可以补全,提问的回复。

本文讲了汉语中出现的NP语迹,PRO和pro三种空语类,空语类是管约论中提出的,是具有句法和语义作用,但没有语音形式的语言成分。Chomsky将空语类分为四类:NP-语迹(NP-trace)、变项(WH-trace)、PRO和pro

  • 一类不需要语境就可以补充出空语类

(1)ti回家时,我i看见了李明

这一类实际上就是NP语迹,NP语迹t在管辖语域中受“我”约束,句子成立且NP语迹t就等于“我”的照应语。

(2)李四i,ei唱歌的声音很好听。

这个例子,来自于《汉语句法学》,此处的空语类不是移位造成的(原因是孤岛效应),如同(2)一样,是代名词,也就是pro,根据广义控制规则,与最近的名词性成分同指,进而这里的pro同样可以补出来。

而且要注意的是乔姆斯基的pro作为代名词,一般出现在动词形态丰富的语言中,通过动词的性、数、格等特征,补充出pro,这个pro就等同于代名词,且pro只出现在主语位置;汉语中实际上就是如同《汉语句法学》这个例子。

  • 一类事件涉入型

(3)小明i说ei/j喜欢看书

(3)这个空语类可以是指称“小明”,也可以指称其他人,是代名词。万珍、杨成虎(2013)认为:它不等同于乔姆斯基的pro,它是话语的省略。我认为这一类,我们实际上在语境中,会通过对这个事件涉入者的问询来补充指称性,最终补充出空语类,此处的话语省略,比较像是乔姆斯基的PRO,我个人认为是隐含,但不同于乔姆斯基的PRO,因为它授格。与陆俭明(2013)的提出隐含空主语比较像。

  • 一类汉语不定式

万珍、杨成虎(2013)指出:汉语与英语一样,PRO的指称与特定动词的词汇特征有关,也具有指称句内可识别性特征。同样的PRO也可以没有句内可识别性特征。

(4)张三i决定ei去美国。

(5)张三i主张ei/j去美国。

此处的空语类就是PRO。(4)由于动词词汇特征,PRO具有句内可识别性特征,可以补充出;(5)由于动词词汇特征,PRO不具有句内可识别性特征,但可以通过语境补充出。

简单总结,就这几类空语类,分为由句法直接补全和由语境间接补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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