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拙同叙斋句法学论·“我使他穿上衣服。”句法分析
精拙同叙斋句法学论·“我使他穿上衣服。”句法分析

精拙同叙斋句法学论·“我使他穿上衣服。”句法分析

我使他穿上衣服。

这个句子是一个常见的致使句,我们使用事件信息分析法(EIAM,Event information analysis method;具体见CHANG2023)进行分析:(1)我使他;(2)他穿上衣服。(1)中“使”是致使轻动词(CAUSE),它是造成(2)这个事件的原因;(2)是(1)句造成的结果,我们认为“穿上衣服”是事件的变化的自然终点,实际上应该有一个抽象的BECOME轻动词来表示这个事件的因果关系。

句法分析如下:

此时,“我”是致事,vP是述题;“他”是当事,“衣服”是客事

我们这个分析方式参考自何元建(2011:220-223)。关于CAUSE和BECOME轻动词的问题,可以参考邓思颖(2019:88):BECOME所表达的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,但主要强调事件的变化,和事件变化后呈现出某种状态。CAUSE是表示使役、致使的概念。在一个事件里,凡是出现使役,就一定有结果的产生。因此,CAUSE和BECOME是一对,前者表示因,后者表示果,“CAUSE+BECOME”共同表达了事件的因果关系。在一个完整的事件里,我们可以光有BECOME,表示事件的变化,但不能光有CAUSE而没有BECOME。语言可以只强调果,但不能只说因不说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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